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是享受还是债务:超前消费(2)
    可从银行的角度来说,美国人贷款买房,用了35年的时间偿还了贷款,这意味着他向银行缴纳了35年的利息,银行能从中获得不少收入,这当然是好事。而从中国人那里,银行没有获得半点收益。可要是美国人因为收入发生变化,提前还款了,那么银行从其中得到的利息就要少了,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一种损失,所以,很多时候银行并不希望消费者都能够提前还款,只要按时还款就行了。中国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上海的房产市场出现大量提前还款的现象,银行因为收益受损,向消费者发出了红牌警告,这一“警告”引起了各界的大讨论,但始终是非难定。

    通常来说,普通的工薪阶层都需要借助银行这一后台为购买房子做铺垫。如果缺少银行的资助,很多人的购房也只能是一个梦想。可是对于还款的期限,很多人的收入和支出会有意想不到的变化,比如有的人购房还款期间,可能会因为改行经商,获得经济效益,于是资金充足起来了,就想提前还款了。而有的人可能在购买房子之后,碰到了突然的灾难,比如疾病、车祸等原因,房款的负担也就无力承担了。

    因此,在此提醒所有的提前消费者,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尽可能为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通常情况下,最好是保证能够按时还款。如果因为意外收入增加,则可以提前还款。

    但曾令上海市民不解的是,因为提前还款现象的普遍,众多银行居然联手惩罚还款者,这让广大的购房者面临滞后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双重违约风险,银行就犹如“老大”,自己说了算,这是一种不平等的消费行为。对于如何平衡提前消费给大众带来好处,而提前还贷又给银行带来负面效应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还有待国家出台一种有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