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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10)
    接下来亚里士多德开始讨论政体变更的原因。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虽然在此有阶级划分的意识,但更加注重的是政治心理学的因素。首先是平民和寡头的冲突。他们的冲突是因为财产问题及分配的不均吗?不是。在亚氏看来,两者的冲突是因为信仰的不同,即正义价值观的不同。财富和自由(近代以来“财富”被“自由”取代,“自由”则被“平等”取代),两者的矛盾很难说是源生于人类中间还是随财产的分化产生,但是对于两种信仰冲突的关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才是真正重要的因素。其次,平民和寡头的冲突引起僭政,因为僭主欺骗双方,使他们认为只有在僭主的统治下才能使双方得到安宁,殊不知在僭主看来,挑拨双方的互相斗争才是僭主借以维持自己权力的法宝。如果我们参看色诺芬的《希耶罗》则更可以明了这点。僭主因不正当的权力产生恐惧,并因为这种恐惧而运用种种僭术来对付人民。但是,明智的僭主会变得谦卑恭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从而使僭政得以长久维持。这点与《希耶罗》的主旨也相同。

    马克思说,革命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火车头。革命是必要的,有时也是无奈的。在古希腊,革命频发,主要原因是寡头派与民主派的冲突。亚里士多德说民主制产生于一种信念,即同等自由的人们应当在一切方面都是平等的;而寡头制则产生于一种事实,即在某些方面优异的人要求得过多。两者都有一种正义,但都不是最好的一种。“因此只要两党在政府中的地位与他们所预想的观念不相符,他们就会掀起革命”(1301a)。民主的政府比寡头制更不容易有革命,因为寡头们彼此之间可以起纠纷。他告诉我们说,在有些城邦里寡头们宣誓说:“我要做一个人民之敌,我要竭尽全力设法来对他们加以一切的伤害”。

    亚氏认为,要防止革命必须做好三件事情:政府的宣传教育,尊重法律(哪怕是在最小的事情上),以及法律上与行政上的正义,也就是说“按比例的平等并且使每一个人都享受自己的所有”(1307a,1307b,1310a)。亚里士多德论证的细节、具体观点可能不尽正确,但这三个大的原则是正确的。统治者如果不希望发生革命,他们必须知道并坚持公平正义,为人民服务,克制自己膨胀的私欲。亚氏说,最大的罪行乃是由于(欲望、财富、物质)过多而不是由于缺匮,这是对的。

    最后两卷的议论初看起来似乎颇为奇怪,在进行了“实践”多于“理论”的讨论后,亚里士多德转而投向了柏拉图式的努力,即开始设计理想城邦。与《尼格马可伦理学》的最后一卷相似,这两卷在全文中显得十分突兀。但是我们如果联系全文来看,实际上它们呈现出了一种非常和谐的关系。前五卷已明白地说明,不可能按照理性与正义的原则建立起最好的城邦。人类生活的福祉在于承认人类生活的局限性,并以此为基础来建立“人”的城邦,而非上帝之城。让我们再次引用施莱格尔的名言:一个人,天生不是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就是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古希腊思想家所达到的高度是如此绚烂夺目以至于常使后人哀叹已无事可做。因为他是一个有着现实主义气质的思想者,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有着后来许多保守主义、怀疑主义、经验主义等非理性主义的渊源。

    除《政治学》外,亚里士多德著作中涉及政治题材的主要有《《雅典政制》、《优台谟伦理学》、《尼各马科伦理学》、《修辞术》等。其中,《尼各马科伦理学》开篇和结尾部分专论政治,含有大量的政治学思想。

    柏拉图因为痛感利益、欲望乃至情感等因素充斥于政治生活之中,并且导致了无休止的政治矛盾与冲突,才转而竭力提倡一种理性的政治。然而,亚里士多德的结论却有所不同。他认为,一方面,完全排除了利益、欲望与情感的政治根本不可能;另一方面,人类的理性也未必如柏拉图相信的那么可靠。亚里士多德试图表明,即便存在某种完美的理性,它也不会体现于任何现实的个人甚至人群身上,也就是说,任何个人或者群体,在运用其理性的时候都可能会犯错误。因此,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有所保留。在理性的运用上有所保留,就意味着在政治上经验和传统始终保有一席之地。《政治学》通篇都能够看到柏拉图的影子,但总是作为亚里士多德反驳的对象出现的。与前者的理性主义态度相比,后者实际上并不认为可以提出某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的政治模式,因而他更注重所谓的“实践的智慧”,即在政治中理性、经验与当时当地实际情况的结合。换言之,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政治原则固然重要,但在实践中对政治原则的灵活运用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