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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4)
    亚里士多德把知识分为三个大类,即理论(静观)的,实践的,创新(制作)的知识(科学)。认为,理论的科学是为知识而知识,是思考事物本性的知识,是对真理的纯粹思辨的研究,如物理、数理、心理、天理等;实践的科学是研究行为者的活动本身,是关于人的行为的知识,我们称之为道德、政治的知识。政治,就是指人的行为可以改变对象而自己也可以被改变的这样一种知识。所以,“实践”主要是指能够引导、影响行为,改变自己的行为同时改变这个社会。关于这一类的书,主要就是《伦理学》、《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制》等;创新的科学是关于艺术和技术的科学,制作的知识。实践的知识是“行动”,这里是“做”,这是第二种知识和第三种知识的区分。但,两者之间又有非常紧密的相关性,都带有一种实践行为性。前者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后者是你要做成一个成品。这类文献,主要是《诗学》、《修辞学》,也包括农业技术、工程技术等。

    虽然在今天看来,他的这种分类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在那个年代是首创,意义巨大。其主要思想如下:

    (一)哲学

    A.哲学的定义

    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是科学,而不是感觉、经验和技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其目的是追究事物的本原和原因的知识,才能称之为科学。人们通过感觉拥有记忆,对同一事物的众多记忆导致经验,由经验得到技术,最后才能知晓事物的本原和原因,从而成为科学。他认为这是一个由低到高的过程,是“智慧”的积累和超越。

    其次,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哲学是思辨科学,而不是实践科学、创造的科学。他认为,思辨科学才是真正的智慧,地位最高。思辨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第一哲学(神学)。思辨科学的性质只在于“思辨”事物,认识事物的真相,这类科学的本原是在对象之中,与认识者无关。另外两类科学则不同,创造的本原或者是心灵和理智,或者是技术,或者是某种潜能,它们都存在于创造者之中。实践的本原即意图,则存在于实践者中,因为意图的对象和结果是同一的。

    其三,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是研究事物某些本质和原因的思辨科学。物理学研究的对象是自身具有变动原因的事物;数学研究的对象是不变动的不能脱离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第一哲学的研究对象既是脱离事物独立存在的,又是不变动的事物。

    B.研究哲学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在于探索智慧,但智慧是关于原因或原理的知识,那么作为追寻智慧的哲学理所应当就是关于这类原因或原理的知识了。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是在寻求现存事物,以及事物之所以成为事物的诸原理与原因。”他认为,关于事物的原因或原理的知识是真知识,只有认清一个事物的基本原因后,才可以说认识了这个事物,由此我们也可以顺利解决与该事物相关的其他问题。他说:“认识是我们研究的目标;人们在掌握一样东西的‘为什么’(即根本原因)之前,是不会认为自己认识了它的。所以很明显,我们对于产生、消灭以及每一种自然变化也必须这样做;认识了它们的本原之后,我们就可以试着拿这些本原来解决我们的每一个问题了。”事物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后面要介绍的“四因”。

    C.产生哲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