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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英华中学的校门修建十分高大,门口摆满了一眼望不到头的早餐摊子,江雪律一路走过去,顺手选了一家买了早餐,“阿姨,我要十个肉包子。”

    “好嘞,小同学你等一下。”大蒸笼的包子散发出香气,阿姨麻溜地用塑料袋装了十个肉包子。江雪律接过,拎在手里,这时候他发现,自己身边驻足了一个衣衫褴褛、形容落魄的中年男人。

    这个中年男人也买了包子,不知道是早餐太饿了,还是多少年没吃东西,他大口咀嚼,几乎是狼吞虎咽,唾沫星子横飞,嘴里还嘟囔着一句话“还是学校旁边的东西便宜,物价一直没变。特么的,另一条街五块钱两个包子,怎么不去抢啊。”天天来跟高中学生抢吃的非他所愿,只是这几年经济发展太快,物价也跟着水涨船高,他兜里实在没钱了。

    男人一直低垂脑袋,虾米般佝偻身体,头上还戴着厚帽子。江雪律看不清他的面貌,心里蔓延起一丝古怪。

    校门口人头攒动,这个男人拎着未吃完的早餐,很快消失在学生大潮里。江雪律驻足目送对方远去。

    像他这么磨蹭的人还有挺多。

    保安大叔见惯不怪,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大喊“七点四十五了,注意时间啊,别迟到了到点了咱可是要锁门的”

    好似如梦初醒,大家开始加快了节奏,江雪律也是,他抬手按了一下耳廓,不紧不慢地走进校门,找到高二教学楼进去。

    在众人眼里,学霸可算来了。

    学霸今天穿了黑色毛衣,更显皮肤白,再仔细一看,那耳朵上若隐若现几根细细的蓝色耳机线,藏在乌黑发丝里。少年眉目低垂,不知道在听什么,表情格外认真。

    沈明谦作为班长,忍不住感叹“江同学一定在听bbc。”

    话音刚落,忽然噔噔两声,嘈杂的音乐传递出来,与众人所想的快语连珠新闻不同,是此起彼伏的摇滚电音。

    该怎么形容这首歌呢,电音尖锐杂乱,摇滚的旋律如同雨点般密集,主打一个尖锐刺耳。他们听出了这是林修杰的歌,众同学的表情都有点炸裂,没想到啊没想到,江雪律居然喜欢林修杰

    “阿律,你的耳机”周眠洋也愣了两下,赶紧三两下咽了包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道“阿律你赶紧把音乐关了”

    江雪律这才发现蓝牙耳机没电了,歌声一不小心变成了外放,难怪他方才奇怪,怎么歌声忽然变大了。

    早读课还没开始,是争分夺秒补眠的好时机。封阳正趴在后排,枕着胳膊睡觉,被音乐吵醒了,他忍不住大吼了一句“什么垃圾歌吵死了噪音扰民了哈”

    他烦躁地抬起头,蓦地发现,江雪律在向周围道歉,把音乐关了。这一刻封阳呼吸一窒,心里一咯噔,情不自禁地捣鼓难道刚刚那首歌是学霸放的

    完了,他误伤了。

    他当下睡意全无,立刻改口“这摇滚真新潮啊,我也喜欢摇滚电音。”没人理他,封阳自

    己找了人。他拿起笔捅了捅前桌的脊背,“刚刚那首歌播得太快了,有名字没,我没听清楚。”

    “叫致幻。林修杰的新歌,挺难听的。”前桌扭过头。

    “什么难听,你懂不懂潮流”封阳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杰是谁他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他决定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杰的祖宗十八代。他偷摸地拿出手机开始百度。他拿起耳机架在耳朵上,去听那首致幻。

    耳机一戴上,摇滚乐放了出来,封阳脸色古怪,确实很难听。不过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庸俗了,学霸喜欢的歌不可能那么差劲。

    他无法欣赏的歌曲,他决定求助一下互联网,决定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去解读这首充满灵魂的歌。

    他手指轻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看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

    难道林修杰会塌房他塌在什么地方他隐婚生子

    半个月后,林修杰上了报纸,引起了所有人哗然。众人这才知道,这哪里是塌房,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

    另一边,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没曾想一炮而红。又因为囊中羞涩,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

    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称他无所不能。

    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什么天才,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被人吹捧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直到他写了一首歌,发出去后反响平平,林修杰才发现,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侥幸写出了几首还不错的歌。

    如果说人的创作生涯是一条波浪线,那巅峰时的他锋芒毕露,久享盛名,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时期绞尽脑汁写不出几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一个才华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这时候“江郎才尽”这四个字如同梦魇一般袭来,死死地纠缠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发现自己完了。

    出道时炒作的人设已经摆在那里,把他架得太高了,他无法面临人设崩塌的失败。“天才”和“庸才”谁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更别提这些年在圈里摸爬滚打,他已领略了世间的浮华,享受无数人的赞美,不愿意再回归平淡。

    奈何写不出歌就是写不出歌,他能怎么办。他尝试过转型去当演员,可他演技更加一般,只能无奈地退了回来。

    这种进退维谷的情况下,接触那些东西也是机缘巧合。

    这是蓝极俱乐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销金窟、名利场,往来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经纪公司引入了门。

    他初来乍到,不了解什么情况。

    一个富少组织了这场聚会,发给大家一个盘子和好几杯饮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么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只有拇指大小,却用精致的小银勺品尝,过了几分钟,大家精神亢奋摇头晃脑。

    这是什么东西

    林修杰心里隐隐有所预感,他想拒绝。这玩意儿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

    “修杰,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灵感,你最近不是忧愁没有灵感吗,尝一下保证你离不开他,比香烟还带劲。”富少语气夸张地怂恿他。

    能增加灵感,他怎么不信呢

    “试试吧,我们都尝了,你不尝试一下,不好吧”

    被人百般怂恿,同时也为了合群,林修杰的抵抗心日渐薄弱,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他尝了一小口,立刻上瘾。那种感觉怎么说,飘飘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颠倒,本来枯竭的灵感果然瞬间爆发,如泉涌般源源不断,这迷魂香好似沟通了生死,让他跟魔鬼暗中

    达成了交易。

    他从此彻底在纸醉金迷的浮华中沉沦,他性情也变了,变得浑浑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样的事情一点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个服务生。

    这不能怪他,谁让那个服务生有优越的面容,笑起来有一个好看的弧度。怎么会有人敢拒绝他喝酒的请求,一直在摇头,服务生似乎头晕目眩,声音抖得不行,四肢发软,站也站不稳,一直反复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温,我发高烧了,身体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药,我不能饮酒”、“我烧到389度了,我得去输液。”、“我今天也请假了,没有值班。”、“我是你的粉丝,我听着你的歌长大的,你这几天的行为,太让人失望了。”

    粉丝

    你既然是我的粉丝,为什么拒绝我的请求,喝一点点会怎么样失望你算什么东西,敢用失望这个词形容我,是发觉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灭了是吗

    一个暴怒,他一脚踹了过去,火冒三丈。

    正中对方的胸口。

    不是他的错,怎么会有人轻如白纸,一踹就倒地了,似乎还失去了呼吸。

    酒精褪了片刻后,清醒时头疼欲裂,他发现倒在地上的尸体,打了个寒颤,吓得魂飞魄散

    有人死了。

    他干的

    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这个服务生看上去人高马大,谁知道一推就倒,明明当时他醉醺醺的,那一脚并不重。

    怎么办怎么办他是杀人犯林修杰既惊又慌,他来回踱步,疯狂发泄自己内心的焦躁。

    一旦尸体被发现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无量的大明星,怎么可以坐牢,这个可能性一旦进入大脑,一切选择似乎有了论断。这具尸体不能出自他手,必须转移他不能成为杀人凶手

    隔壁包厢躺了几个少爷。

    他们磕嗨了,横竖不一地躺在沙发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没有人知道,他戴着手套打开了房门,将沉重的尸体摆好造型,放入脾气最差的两个人之间。

    一旦成功转移,他就像濒死的人上了岸,得到了一口喘息的机会。他快速地逃离了现场。

    后续如他所料,那四个少爷果然疯了。

    谁能形容一觉醒来,对上一具已经僵硬的男性尸体是什么感受简直要吓尿了好吗

    他们也不想承担杀人的责任,开始毁尸灭迹,后续的发展就彻底跟他没关系了。这四个傻子就做我的替罪羔羊吧,这真是一出完美的瞒天过海和嫁祸,死人也无法开口指认他,林修杰松了口气。奈何他不知道,有人看到了一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