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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跟陌生人打交道
    很多请过保姆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你对保姆越是好,她对你越是不好。给得越多,对方索要得也越多。一个做过包工头的人对我讲,做包工头,必须心狠手辣,如果不将手下的民工打服,民工就会把你欺负死,一点钱也挣不到,还可能赔钱。我本人几次请装修队的经历也是这样,对装修工最好,给钱最多,装修往往是结果最差的。买卖也是如此,商家彼此之间,卖方和消费者之间,也没有正常的关系。只要你好心一点,就可能被宰。包工头当然,这样说也许有点绝对,但类似的事情肯定存在,而且还相当普遍。因为保姆也好,工人也罢,跟业主的关系基本上属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习惯于农业社会的中国人来说,他们只明了熟人之间的处事原则,在陌生人的环境,对于陌生人是不用讲道德,也无须负责任的。所以,对方越是好,就意味着越是好欺负,不欺负白不欺负,欺负了能获利,只有傻子才不干。当然,也存在这样的傻子,但一般来说,傻子是要被人耻笑的,尽管所谓的傻子,其实就是讲良心的人,这种人,在公开的社会道义里,是应该受到表彰的。可惜,一个彼此隔绝的农业社会,哪里会存在这样的表彰呢?人做了好事,善事,一般都得不到正面的激励。只有讲因果报应的宗教说教,才能对人的行为起一点约束作用。但是,如果人们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跟现实的物质利益比起来,这样的说教,则显得过于苍白了。所以,陌生人之间,能坑则坑,反而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

    工棚里的民工

    可以理解,为何在清朝,脱离了土地的农民,在异地他乡从事车船店脚牙之类的行当时,非得组织帮会不可。这些帮会,无论青帮、洪帮、哥老会,其实最初都没有什么政治目的,他们无非是要在异地他乡建构一种类熟人的关系,互助互利。然而这样的帮会,在帮内可以讲道义,在帮外就可以无所不为,等于是把原来的乡土宗法关系,用另一种形式移植出来,又没有乡绅的控制和领导,所以,多少有点邪。不仅朝廷,连正经的乡绅也视之为异类。

    改革开放,中国开始了最大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尽管还有城乡二元的结构,有户籍的壁垒,但毕竟让中国迅速进入了城市化的轨道。过去的熟人关系,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最大限度地遭到了破坏,中国人进入了一个不得不经常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新时代。由于城市化的规模和幅度都是空前的,人口流动的频率,大大超过了以往。不仅清代难以比拟,就是民国时期,也难以望其项背。像民国那样,靠建立帮会复制乡土熟人关系,从各个方面讲,都不大可能。社会在呼唤一种新的人际关系,一种基于契约,基于社会诚信的关系,但是,我们现在还没有。很多人还是按照传统熟人社会的处事潜规则行事,凡是陌生人,能坑则坑。他们不知道,坑了人之后,也许能得到暂时的好处,但对于建立自己的信誉,却大大不利,而且弄坏了自己的习性——习惯坑人,最后总有一天被人坑了。现在人特别喜欢说公民社会,其实,西方的公民社会,大抵是从正常的契约社会开始的。学会跟陌生人打交道,是公民社会的起点,无论如何绕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