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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斋”与《红楼梦》(1)
    从《红楼梦》问世,就开始有人研究它。《红楼梦》最初的书名,应该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最初读到《红楼梦》的人,大约读的也都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后来,有人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脂砚斋评语摈弃,只取原文,或另加评语,就成了后来的《红楼梦》、《金玉缘》等等。

    上个世纪50年代,我开始也只读到通行本的《红楼梦》。事隔50年之后,在我有幸读到书的封底注有“内部发行”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之时,我才恍然觉得:想认真地读《红楼梦》的人,都应当读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包含脂砚斋评语的所有各种版本,下均简称《脂评石头记》)。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曹雪芹的《红楼梦》”。

    《脂评石头记》和后来的《红楼梦》的差别,应该说主要是有否“脂砚斋的评语”。

    我觉得“脂砚斋的评(批)语”(以下简称“脂评”或“脂批”),对于原著《脂评石头记》来说,绝对是不可或缺的。缺少了“脂评”的《石头记》,就不成其为《石头记》。“脂评”和《石头记》是血肉相连的,它一问世就是一个整体,是不能够分割处理的。后人不取“脂评”,只取正文,应该说是对《脂评石头记》的肢解与阉割。

    “脂评”对于《石头记》,绝非“金(圣叹)评”之于《水浒》、《三国》。读《水浒》、《三国》可以不读“金评”,而读《脂评石头记》则绝不可不读“脂评”。

    另外,对于《红楼梦》其他版本中的“护花主人”、“明斋主人”、“太平闲人”等的评语,也绝不能和“脂评”相提并论。“脂评”可以代表曹雪芹的本意,甚至可以说“脂评”就是曹雪芹的本意。而其他评语,只能供读者参考而已,是做不得准的。

    我认为《石头记》是曹雪芹和脂砚斋合作的产品,是一部珠联璧合的伟大著作。关于这一点,在《脂评石头记》内的一些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出:

    (一)曹雪芹原著《石头记》,其书名的全称,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就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其《甲戌本》第一回的正文内,就已写明“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其《庚辰本》更有“脂砚斋四阅评过”字样。

    “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和“脂砚斋四阅评过”这两句中,可看出以下问题:

    《脂评石头记》是由“脂砚斋”“抄、阅、再评”并“四阅评过”的。“脂砚斋”不应当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他只进行“评”或“批”,而并不涉及曹雪芹写的原文。其实,从书中的评语可以看出,评者也还参与了“抄、阅”的全过程。“抄”容易理解,抄写而已,而“阅”就不能单纯看作只管看,它应该包含着“审、校”甚至“编”的过程都在内。

    (二)在《脂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第九页有脂砚斋眉批: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图9)

    在同书第五回,曲词第十三支《好事终》末句下脂批:

    “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十三回后,又有一大段有关“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脂评,和一段脂眉批,其中写到:

    “……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图1O)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图1O)以上四段脂评,可明显地看出:1.《石头记》基本上是“一芹一脂”“二人”合作的产品。2.评书者表明,对于《脂评石头记》的写作内容,他可以作得了主:“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他岂不也就是《石头记》的作者之一。

    (三)在《脂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第十四回的正文的前部,均有一大段文字,用以说明正文中的一些问题的,却和《脂评石头记》(庚辰本)同回的眉评相同。列举如下:在《甲戌本》第十三回前部正文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