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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044.
    春节假期休完以后, 阮素就接到了马雯的请帖,马雯跟男朋友决定要结婚了。



    除了一张请帖以外,马雯还要邀请阮素来给她当伴娘。



    这天午后休息时光, 几个女同事凑在一张桌子上分享着自己的便当, 说起这件事, 另一个女同事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马雯,我说你也是心大啊, 一般找伴娘都不能找比自己好看太多的,不然结婚那天就要被艳压了,那可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啊。”



    马雯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 “什么思想啊, 我才不信那一套,反正伴娘我就想请我最好的几个朋友, 让她们来见证我的幸福,素素漂亮, 我才更有面子的嘞!”



    马雯跟阮素关系最好。



    她也怕阮素听了以后心里膈应, 下班时偷偷找到她,塞了几颗巧克力给她, 低声道:“佳佳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她就是在吃醋,因为我没让她当伴娘,偷偷跟你说, 我就想你给我当伴娘, 伴娘服我都挑好了,特别仙特别美, 让宾客都觉得, 果然仙女都是一块儿玩的, 新娘是仙女,伴娘们也是仙女!”



    阮素抿唇笑了,握着巧克力,心里暖暖的,“嗯!绝对不给你丢面儿!”



    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



    虽然之前她没有很好的家庭,也没有关系亲近的家人,可日子一点一点好了起来,她的知心朋友不多,但就这么几个对她都特别好特别真心,现在她又多了一个护着她的妈妈、大哥还有侄子,多好啊。



    从前过得很不顺的时候,她也不是没有埋怨过,认为命运对她太不友好了,可现在她不这样想了,她开始觉得命运之神没有忘记她,正在一点一点的将属于她的好运气输送给她。



    马雯的办事效率很快,她一共请了四个伴娘,这四个都是她很要好的朋友。



    阮素收到伴娘服时还很惊讶,比她之前在朋友圈刷到的伴娘服都要好看精致。



    她将伴娘服拿回家时,季明崇不在,季母跟毛豆都在家,两人没见过她穿这种裙子,都有些好奇,便催促她换上伴娘服让他们瞧瞧。



    毛豆最兴奋最期待了。



    阮素只好回了房间换上伴娘服。



    新娘的婚纱是白色的,伴娘服是时下流行的雾霭蓝,有点像改良后的旗袍,领口有精致的珍珠扣,复古浪漫的同时又极具仙气。



    阮素皮肤清透白皙,这个颜色再是适合她不过了。



    她为了方便,拿起梳妆台上的珍珠发夹,随手将一头微卷长发挽了起来,换上搭配这裙子的高跟鞋,她深吸一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推开了门,哪知道正好就碰上了从公司回来的季明崇。



    不只是季母跟毛豆没有见过阮素这样的打扮,季明崇也没见过。



    男女戒指已经多肉植物们也都没见过!



    季明崇与阮素四目相对,谁还没说些什么,就听到戒指们、多肉们纷纷化身为迷弟迷妹狂吹彩虹屁了——



    “嘤嘤嘤素素也太美了吧!果然女孩子就该多穿穿这样漂亮的裙子,太好看了我词穷了!”



    “穿伴娘服都这么好看,这要是换上婚纱,那不是美得人都要晕古七吗!婚纱安排上!听我的!”



    “安排个鬼啊,某个不知名的狗子不是说素素是妹妹吗,呵,我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其实也不一定非要结婚才能穿婚纱鸭!还有,这种时刻就不要带不相干的人出场了,属实破坏心情!”



    毛豆冲到了阮素身边,哇了一声:“你是公主吗?”



    他这样问。



    最近饼干老师会跟他们讲童话故事,故事里,公主殿下是最漂亮的。



    毛豆的这一句,成功的让阮素收回了看向季明崇的眼神,她有些羞涩,但还是勉强装作淡定的样子,“没有啦,我不是公主。”



    “你就是!”毛豆转头看向当背景板很久了的奶奶还有叔叔,“你们说素素是不是公主?”



    季母含笑点头,“是是是。”



    毛豆满意了。



    季明崇却没说话,还好毛豆忘性快,也没盯着他不放。



    他突然想起了曾经呆过的一个世界,那时在等级森严的古代,他必须得出人头地才算完成任务,后来,他成了天子近臣,有很多人送了他数不清的珍贵珠宝,古董名画,其中有一件衣裙,听说是很多个手艺超群的绣娘用无数金丝银线手工制作而成,布料名贵稀少,在夜晚也犹如披上星河,流光溢彩,令无数女人心向往之。



    当然这件衣裙连带着那些珠宝古董都被他锁在了库房里,估计后来都积灰了。



    现在他看着阮素,忍不住在想,如果这件衣裙当时能带回来就好了,送给她应该还挺合适的。



    阮素重新换上了舒适居家的套装,发现季明崇从回来到现在都没说话,经过他身边时,便轻声关切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季明崇摇了摇头,一脸遗憾地说:“有一件事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悔。”



    当时退休的时候,时空局问他要什么奖励,他不该忘记那件衣裙的。



    -



    在春天来临万物复苏时,阮素去了邻市参加马雯的婚礼,马雯的男朋友是邻市人,为了方便,婚礼就在男友老家举办,还好隔得不远,坐动车也就一个小时能到达。



    让阮素意外的是,那么多人抢捧花,她本来没想抢的,只是上台凑个数而已,没想到,最后捧花到了她手里。



    马雯那天特别漂亮,喜滋滋的对阮素说:“素素,我猜你马上就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子了,祝你好运啊!”



    由于第二天还要上班,阮素在婚礼结束卸了妆以后就坐上了回程的动车。



    在动车上,阮素接到了季明崇打来的电话。



    季明崇也知道她今天回来,不得不说,在给人当大哥这件事上,他现在绝对是合格的。



    本来他是想让自己的司机也就是王奶奶的儿子去接她的,可临出门前,王家发生了点事,王奶奶的儿子走不开,他呢,现在只能扶着慢慢走,离能开车还有一大段距离,于是就只能给阮素打电话,让她自己坐出租车回家了。



    越是这种时候,季明崇就越渴望能早日复健成功,像正常人一样能走能跑,那他就能自己开车去接她了。



    阮素听清楚缘由后,不禁笑了起来,她怕打扰到旁边在补觉的乘客,撇过头,压低了声音,“没事没事,不过是不是王奶奶或者王爷爷出了什么事?”



    过去几年,王家一家三口可没少给季家出力。



    王奶奶对她也很关心。



    “他们没事,现在还在花鸟市场,是家里的水管爆了,王坚一时半会儿也走不开,要在家里等着人上门来修,他也得收拾收拾。”



    阮素这才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没事啦,我以前不管去哪里,也都是一个人坐车的。”



    她在市里读高中时,自己背着被子坐长途大巴去学校,后来上大学时还拖着行李箱背着大背包坐火车呢。



    那个时候,她不管去哪里,也没有人接她送她的。



    她都习惯啦。



    季明崇闻言却道:“你也说了,那是以前。”



    成为家人,并不是一顿饭一个称呼的事,而是生活里日积月累的关心跟爱护。



    阮素知道他的意思,也知道他是在关心自己,便笑着应了这话。



    季明崇前一秒挂了电话,下一秒手机又响了起来,是盛远打过来的。



    盛远在电话里说:“你给我打电话时我手机正好没电了,刚才才在动车上找到插头充上电,你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就是问你关于扬名山项目的一些消息,我已经查好了。”



    扬名山这个项目之前盛家也掺了一脚,有些内幕消息,盛远也知道。



    盛远有些诧异,“这个项目已经烂尾了,怎么你要接?”



    所有的一切都还在计划商议中,季明崇自己都不确定的事情,肯定也不会说出来,便道:“就是问问,对了,你刚才说你在动车上?”



    “对,我们医院跟别的医院有会,主任派我去了,现在在回来的路上,有事?”



    “几点钟到,你自己开车了吗?”



    盛远虽然感到疑惑,可还是回道:“还有二十多分钟到站吧,车停在车站停车场,怎么了?”



    “你在哪个站下?”



    “南站啊。”



    果然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



    这一切都太赶巧了。



    季明崇来了精神,毫不客气地拜托盛远:“阮素也差不多时间到南站,你开了车的话,就顺便送她回来吧,我再跟你聊聊扬名山的事。”



    “行啊,反正我下午也没什么事。”盛远又说,“我有阮素电话,她应该没换号吧?”



    “没,你联系她吧。谢谢了。”



    盛远失笑,“说什么谢谢,我照顾你妹妹也是应该的。”



    电话挂断,季明崇还来不及思虑那句话给他的别扭感来自何处,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道幽幽地声音。



    “你是让盛远去接素素吗?”



    季明崇回过头来,无奈地说:“妈,您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没声音?”



    “刚回来,你是让盛远去接素素吗?”季母又追问道。



    “恩,正好顺路。”



    季母嗯了一声,走到一边慢悠悠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后,又假装不经意地问道:“盛远他有女朋友吗?”



    这问题就更奇怪了。印象中,他妈并不会关心别人的私事。



    季明崇皱了皱眉头,“好像没有,怎么,有事?”



    一杯温水喝下去,季母悠然一笑,“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



    说完这话,她就提着菜篮进了厨房,还哼着歌,可见心情还很不错的样子。



    在客厅的季明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