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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 29 章
    盛璟的怨念, 秦樱自然体会不到。当然,就是体会到了,也一点儿也不在意。



    本来按照秦樱的意思,是想留在乐源山的, 可杜忘忧这会儿还在医院呢, 再有刚刚“认祖归宗”, 就是她想, 家里哪儿也绝对通不过。



    秦樱也就没提这件事,只把带来的东西和种子之类的交给秦澈:



    “哥,这段时间,你们请人把房子盖好, 还有你之前不是跟我说, 不能坐吃山空,让先种些东西吗……”



    别人不清楚, 秦澈却明白,虽然秦家豪富,可承包山林的钱, 秦樱却是一点也没有假手于人,全都是秦樱自掏腰包。



    因为这个,秦澈不是一般的有压力——



    童年的经历,让秦澈并不相信家庭这种东西。



    一门心思认定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谁有钱都不如自己手里有钱踏实。



    秦家人刚认回樱樱, 对她有愧疚, 可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



    总要把承包的这座山变成樱樱的小金库,让她有所依仗才行。



    眼下没办法开源,秦澈就挖空心思想要节流。上山之前就跟秦樱念叨过不止一遍, 让她什么时候过来, 买些蔬菜种子或者大豆玉米稻子等的种子过来——



    想要挣钱, 就先从自给自足开始。



    秦樱也是这么想的——



    倒不是说她也想要省钱,而是秦澈和那帮兄弟的想法,她也明白。



    真是不见收入,却还要领工资的话,他们会不自在。



    可要是按照秦澈说的,先不给工资,等草药上市,见到利了再说,也不行。毕竟,就不说兄弟情不是这样维持的,就是跟着秦澈过来的这些大小伙子,结婚的要养家里,没结婚的也得攒点儿老婆本。



    不发工资怎么行?



    秦樱认定,不但要发,还要多发,让他们看到希望——



    很多农民丢掉家里的地,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土地上的收入太过微薄吗?



    可只有从末世回来的秦樱,才知道粮食有多可贵——



    末世中,最通行的货币就是粮食,至于黄金珠宝这类的,根本就和破铜烂铁似的,谁会多看一眼?



    那会儿真是做梦都想吃一口黑森林蛋糕啊。



    天知道瞧见那么多好好的土地抛荒,秦樱心里有多可惜。



    甚至给自己勾画了一个蓝图——



    等腾出手来,就尽可能多承包些荒地,建立一个可以提供最好吃粮食的商业帝国。



    今天虽然来得匆忙,可幸好从医院回去时,秦樱顺路买了几包蔬菜种子,也用异能温养过了,索性就拿出来交给秦澈——



    蔬菜生长周期快,澈哥他们很快就会知道,再没有什么比这些吃的东西更赚钱也更养人了。



    之前还发愁,异能有限,能做的事情也有限,比方说她这会儿,其实只是相当于末世时刚进化出异能的初级水平。



    现在却是把心放在了肚子里——



    有了蓼星蓝的种子,早晚自己能升级。



    “这儿种番茄……这一块种豆角,那边种黄瓜……”体内的异能让秦樱能最快时间和地上的绿植“沟通”,知道那一块地最适合种那种农作物。



    做出安排之后,又给秦澈他们做了示范:



    “……种子土下三寸,不能再深……还有水……”



    末世时和其他异能者不同,植物系异能者最大的作用就是种地,种了那么多年,秦樱早就是个老把式了。



    远远的瞧着秦樱弯腰锄地时熟练的样子,秦子昱眼睛又开始酸涩——



    樱樱的架势,一看就是种惯了地的。



    所以说其他大家闺秀讨论各种名牌高定奢侈品的时候,他家樱樱却在田地里挥汗如雨……



    “澈哥你们先种上,我回去处理点儿事,很快就会再回来,到时候再带过来些其他种子……”秦樱交代了一番,这才往秦子昱的方向而去——



    杜忘忧还在医院呢,想来这会儿检查结果也快出来了,怎么也要回去一趟,安置好了再过来。



    “你还要来吗?”秦子昱神情里明显有些不赞同,“要是樱樱不想秦澈他们太累,不然大哥帮你再雇些人……”



    会同意妹妹承包山林,最大原因是因为想要报答秦澈的心理。



    可要是自家妹妹也要亲自去做,秦子昱就打心眼里不赞成了。甚至就是秦樱报考的农业大学,秦子昱和秦越商量后也一致认为,还是不去的好——



    总不能樱樱都回来了,还要跟庄稼打一辈子交到吧?女孩子吗就该打扮美美的,享受生活就成。



    “真的不用。”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秦樱觉得她有必要让秦子昱明白,她没有勉强自己,真的明白该怎么做,“我知道哥你们心疼我,不过我是真的喜欢这个,就如同哥你跟爸喜欢你们的事业一样。”



    看秦樱神情郑重,还用上了“事业”这样的字眼,秦子昱也不知盖说什么好了——



    两个弟弟面前,他和父亲秦越一样,管教起来绝不手软,可对着妹妹,无论她做的事情如何不能接受,别说大发雷霆,就是语气重了些都做不到。



    好一会儿才闷闷道:



    “那你什么时候累了,一定不要硬撑着。”



    “谢谢哥。”秦樱脸上盈满了笑意,低头又开始研究蓼星蓝的种子。



    秦子昱心情顿时更是复杂——



    那可是沈穹的东西,之前亲眼瞧见沈穹真的摘下来给了秦樱时,秦子昱都吓了一跳。



    说起来他和盛禹并沈穹年龄相当。



    可三人之间却几乎没有什么交集——



    这些年来,秦子昱的大部分足迹都在国外。而沈穹和盛禹却是在国内打拼。



    只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秦子昱就对沈穹和盛禹两人的名字不熟悉。相反,这两个名字在耳边出现的频率不是一般的高。



    但凡他从国外回来,不管是聚会还是商业往来,时不时就会听到有人提起两人的名字。



    相较于年纪轻轻就主掌一县政令的盛禹,沈穹无疑是国内商界最耀眼的那颗星。



    据秦子昱所知,沈氏财团本就家大业大,自打沈穹执掌后,就更上一层楼。



    比方说一些攸关国家安全的重点项目,都有沈氏的影子。



    以沈穹的年龄,能有这样的成就,也算得上是深不可测了。



    曾经三人也不是没撞见过,可因为各有各的生活圈子的缘故,见了面也不过点点头,所谓泛泛之交,不过如此。



    怎么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竟然沾了妹妹的光,以光速被盛禹和沈穹接纳——



    因为救命之恩的缘故,两人都承诺,他们欠秦家一个人情。



    能让这两人公然盖章这件事,意味着秦氏真想转战国内发展的话,面临的阻力约等于零。



    而两人对妹妹秦樱的态度也是相当怪异——



    盛禹那边就不用说了,明显是把樱樱置于羽翼之下的意思。



    虽然他家妹妹确实招人疼,可盛禹这么不见外,还是让秦子昱有些不舒服。



    更不可思议的是沈穹,这个传闻中有名的“冷血动物”,竟然真就把手腕上的串子给了秦樱。



    据闻那串珠子可是沈穹的爷爷送给沈穹的。



    而且沈穹的性子,这么多年了,其他追逐在身后的女孩子别说要他随身佩戴的东西,根本连一片纸都没人得到过。



    到现在秦子昱还能回忆起,沈穹摘下串子递给秦樱时,众人跌落一地下巴的模样。



    “樱樱很喜欢这样的手串?”秦子昱终究忍不住问道,“我知道哪儿出产的最好,不然我买了送你?”



    就差明说让秦樱把沈穹送的那串还回去了——



    沈穹可以不在意,他秦子昱却不能不放在心上。毕竟盛京这边世家的女孩子,但凡和沈穹沾上一点儿关系,就会以光速火出圈。



    这要是让外人知道沈穹竟然把手串送给了樱樱,那妹妹还不得成为众矢之的?



    “啊?”秦樱这才回神,等意识到秦子昱说了什么,摇摇头道,“也不是很喜欢。”



    经历过末世,秦樱早明白生存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说首饰之类的,那是只有衣食无忧时才能考虑的事。



    眼下好容易脱离了末世,也有了再次佩戴首饰的机会,那些别致漂亮的首饰还行,至于说这样颜色发暗一看就是男款的串子还是算了吧。



    既然不喜欢,那你干嘛还要要啊。秦子昱神情满满的全是一言难尽。



    还没等他想好怎么说,秦樱再次开口:



    “对了,大哥,您能帮我找个和这块差不多的琥珀吗?”



    “你喜欢上面的那块琥珀?”



    “也,算是吧……我只要琥珀就行了。”



    “想要琥珀你早说啊。”秦子昱就有些哭笑不得——



    以秦家的财力,想要几块琥珀,那还不是易如反掌?



    结果就为了那个琥珀,硬生生把沈穹带了这么多年的手串给要了过来。



    到现在秦子昱还能记起听了秦樱的要求后,沈穹万年冰山脸都要裂开的样子。



    “我不要其他琥珀,我就要这个。”秦樱摇头,心里还有一句话没说——



    待会儿她就要研究一下,怎么碎开琥珀不弄坏种子,等找到合适的方法,这块琥珀的生命自然也就到了尽头。



    语气说的斩钉截铁,就是秦子昱都有些迷茫了——



    难道说妹妹真不是被沈穹鬼迷了心窍?



    正想着不然多买些回来,一回头,正好瞧见秦樱把那珠串戴上去——



    露出的那截手腕再好看,都不能改变沈穹他可是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帅哥的事实,戴在沈穹手腕上刚刚好,戴在秦樱纤细的手腕上却明显有些大了,竟是足足绕了两圈。



    不过你还别说,衬着秦樱玉一样的肌肤,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就只是秦子昱却是越看越不开心——



    妹妹的第一件首饰,怎么也应该自己这个做大哥的给吧?结果却被沈穹抢了先机,真是好气。



    秦樱确不知道这么片刻间,秦子昱脑补了这么多。等意识到低头太久脖子都有些硬了时,才发现竟然已经进了市区了。



    手扶着脖子扭了两下,要收回视线时,却是一顿——



    马路牙子上那个东张西望的漂亮小姑娘长得怎么这么眼熟?



    这么想着,下意识的拿出面小镜子来,对着自己上下左右照了照——



    怪不得会觉得眼熟,原来那个小姑娘和自己长得有几分像呢。



    顿时有些犯嘀咕——



    这年头,长得像的人这么多吗?她和窦若的容貌有个五六分像,已经引出一大盆狗血了,结果又冒出来个……



    “靠边停车!”秦子昱的声音忽然响起。



    秦樱就有些懵懂,还没等她发问,秦子昱已经从车上大步下来,朝着那个漂亮的小姑娘走了过去。



    秦樱眼睛一下瞪大——



    不会吧?还真是熟人?



    难道说,也是表妹?



    还没等她想出个头绪,秦子昱已经走过去,直接揪住小姑娘的耳朵:



    “秦子楚!”



    秦子楚?秦樱愣了一下,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些熟悉啊。



    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好像秦家三个儿子,最小的那个就是这个名字。



    卧槽!这位小弟弟这么猛的吗?竟是个女装大佬?!



    意识到这一点,秦樱再看过去,才发现小姑娘确实太高了,比她还要高出半个头,还有喉结,仔细看的话也是能看出来一点的。



    “臭小子!”秦越拉开车门,揪着秦子楚的耳朵把人推了上去,“夏令营?这就是你说的去参加的夏令营?”



    “哎呦,哎呦,大哥你轻些……”秦子楚拼命护着耳朵,“我的耳坠要掉了!”



    秦樱“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还以为他说耳朵要掉了呢,结果心疼的竟然是耳坠。



    秦子楚这才发现,车里还有人,直接就开始惊叫起来:



    “不是吧,大哥,你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



    等看清秦樱骨瘦如柴的模样,更是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卧槽!大哥你喜欢这一款的啊?”



    可就是想要个骨感美人,这也太骨感了吧?大哥抱着的话,不觉得硌手吗?



    “再胡说!”气的秦子昱抬手就在他背上用力拍了一下,“我就说什么夏令营,竟然还要没收通讯工具的,合着你根本是骗我们的?”



    找到了女儿,秦越夫妇恨不得昭告天下。



    只是次子是当□□星,正在巡回演出,小儿子刚一放暑假就报备过,说是要去参加一个高品质的夏令营,还要没收通讯工具,嘱咐他们别联系,就是联系也联系不上。



    秦子昱当时也是信了的,谁能想到,说去夏令营的人竟然穿着这样一身衣服,在大街上闲庭信步?!



    又想到刚才秦子楚乱说的话,更加气恼,抬手就去拍秦子楚的脑袋:



    “叫姐。”



    “我真是去夏令营了,也真的是今天刚回来。”秦子楚吓得忙往旁边一偏——



    当然,这个夏令营的成员都是和他一样喜欢女装的。



    又讨好的冲秦樱笑了笑:



    “姐你真漂亮。”



    虽然这句话有些违心,毕竟瘦成这个鬼样子,真是瞧不出那里好看了。所以说他家老大总说他养歪了,让秦子楚说,歪的是他家兄长才对。



    毕竟,他们秦家就没有长得丑的,结果他家大哥审美观竟然扭曲成这样。



    “你也很漂亮。”秦樱小声道。



    “真的?”能感受到秦樱的赞美发自内心,秦子楚顿时惊喜无比——



    就冲这份眼里,这个未来大嫂他接受了。



    “姐你喜欢不?喜欢我也给你整一套……”



    下一刻脑袋一疼,却是秦子昱又一巴掌拍了过来:



    “就你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樱樱才不稀罕。”



    “嘿,大哥,我都说几遍了,别打我的头,别打我的头?”秦子昱头上发型已经是一塌糊涂,小帅哥好险没气哭了,“再说了,我姐还在呢,你就这么粗鲁,就不怕我姐被你吓着了不要你?”



    “你还胡说?”秦子昱气的差点儿直接把人拽过去扁一顿,“这是你姐,你亲姐!”



    “亲姐?”秦子楚明显没明白什么意思,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秦子昱话里是什么意思,脸色忽然就有些发白,“不是吧,哥,她,她是,爸的,还是,妈,妈妈……”



    说着几乎快要哭出来了——



    爸爸妈妈感情明明一直很好的吗,怎么就会有人突然出轨,还一下子冒出个这么大的姐姐来?不过秦子昱这么一说,秦子楚还真看出点儿什么来——



    这个瘦巴巴的女孩子就是瘦的脱了形,可细看的话,还真能瞧见妈妈的影子。



    所以说,是妈妈?



    “爸爸妈妈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还有,二哥,知道吗?”



    “你再胡扯……”秦子昱当时就要发火,车载电视那边忽然传来一阵欢呼声,秦子昱转头,“这是你二哥出场了……”



    这几天秦樱已经听说过,秦家老二秦子忱是个乐痴,拥有一副世人赞誉“被上帝吻过的嗓子”,听秦子昱介绍,忙看过去,果然瞧见人头济济的万人体育场内,高高的舞台上,一个高挑俊美的男子穿一袭月牙色袍子,正从升降梯上一跃而下。



    那潇洒的动作顿时引得现场一阵惊叫。



    秦子忱的声音同时响起: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本来是准备了一首新歌的,可是我太激动了,因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回归了……”



    “最重要的人?二哥说的,不会就是你吧?”秦子楚喃喃着——



    疯了,家里人全都疯了吧?这个骷髅女竟然连二哥那个呆子都给收买了?



    “秦子楚!你是猪脑袋吗,”秦子昱又想揍人了,“她是子萱,你子萱姐姐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