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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兵临
    大军向京城开拔那一日是个大晴天。

    旌旗猎猎,烟尘滚滚,让姜雍容想起了当初在风长天率军北征那一日。

    希望这一战,也和那一战一样,凯旋而归。

    一定会的。

    那一次她是站在城墙上遥望他出征,而这一次,她手握缰绳,策马并行在他的身边。

    放眼望去周身是斗志昂扬的战士,更远的前方是矗立在大地上已经千年的京城。

    风长天望着那静静俯在大地上的巨大城池,“我听说京城的城门从来没有被人攻下过,真的么”

    “没错。”

    姜雍容的心情有些复杂,语气也有些感慨。

    她想起了去年从北疆回京时望见这座城的感觉。

    也许冥冥中有一只大手拔弄着人的命运,那个时候的她,已经觉得她不是回家,而是来征服这座城。

    她当时便觉得,在那儿她将有一场战斗。

    只是,她当时以为那只是一场朝斗,勾心斗角云谲波诡,原本就是她拿手的。

    没想到,她真的会对它发动一场大战。

    “那我们风家的老祖宗是怎么给前朝换代的”风长天问道,“难不成是用大爱感化了前朝最后一任皇帝,让人家自动献城投降”

    “对。”

    风长天吓一跳“真的假的”

    “前朝的昏君厌帝死在了西山,他的儿子们忙于争夺皇位,自相残杀死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个八岁大的孙子,被宦官们扶上皇位,是为灵帝。”姜雍容道,“后来太祖围城,城中粮草断绝,灵帝便出城献国了。”

    “哎我想起来了,”风长天一拍大腿,“这段我听过那说书的还说,当时是姜家的先祖姜炎献的计策,说从来没有攻得破平京城,但也没有人挨得住饿,所以只围不攻,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京城。”

    “陛下还有空听书”

    “嗐,花仔拉我去的。”

    一阵闲聊,倒是冲淡了姜雍容心中那阵异样的感慨,她再次在马背上眺望京城,心情已经平静了许多。

    “平京的城门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被攻破”,乃是每一个京城人生下来就有的信念。

    这个信念坚实得就像“天是蓝的水是绿的”一样万古不移。

    但越是坚信的东西,被打破的时候,人心便越容易涣散。

    风长天天生克门,姜雍容相信世间没有任何一扇门挡得住他,包括平京的城门。

    当千百年来屹立不倒的京城城门被攻破,不管姜家的府兵有多么强悍,也难免会有一瞬的惊慌。

    那就是风长天的机会。

    只要抓住这个机会一举攻入京城,与姜家的对抗他们就不算输。

    这也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城门高大厚重,城墙上同样是旌旗迎风飞舞,箭矢与刀刃在阳光下反射出阵阵寒光。

    最坚固的城墙,最精锐的兵力,就是他们要面对的最后一战。

    “雍容,看我怎么攻破这扇门”

    风长天在冲锋之前,回头向她道。

    她深深点头,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地老天荒不想挪开。

    他是世上最好的先锋,刀枪不入,一骑绝尘,三州兵马紧随在他身后,冲向那道高价巍峨的城门。

    这是姜雍容第一次上战场,万马奔腾之际,整片大地仿佛都颤抖起来。

    一战定乾坤,成王败寇,在此一举。

    永州将领带着一小支队伍守护在姜雍容身边。

    这是风长天的命令,也是姜雍容选择的人。

    三位大将之中,通州的沉稳练达,擅于控守军心,长州的锐意进取,很能配合风长天的猛攻势头,有这两人刚柔相济,定能将风长天的战术发挥到极限。

    永州将领在三个人里头大有中庸之风,能冲能稳,攻守得宜,于是被安排镇守中军,护卫姜雍容。

    风长天带着大军像一团浓云,杀向城门。

    就在距离城门还有十丈的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城门从内打开,城内的人马冲了出来。

    冲在最前面的是姜家最为精锐的府兵,然后是御林卫与南山卫,城中的守兵几乎是倾巢而出,直接迎着风长天。

    这些人比谁都知道风长天的神勇,明明的城墙之固,竟不依凭,反而冲出来正面交锋。

    论战力没有人挡得住风长天的冲锋,她不知道指挥这场战役的是谁,竟能想得出这样的滥招,这不是送死么

    照这种打法,风长天必胜无疑

    两股兵马交汇在一起,就像两股巨浪轰然对撞,杀声四起,血光四溅。

    就像姜雍容所预料的那样,风长天似长龙入海,没有一个人能挡住他手中的刀。

    姜雍容用手挡着阳光,极力想去看清城墙上是谁。

    她没有风长天的眼力,这么远的距离里当然看不清城墙上的人脸,但有一袭紫袍异常醒目,那是父亲的官袍。

    心头像是猛然被插进了一支冰棱,刚刚涌起来喜悦瞬间被冻结。姜雍容发现自己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

    父亲决不可能出这样的昏招。

    一定有什么她尚不知道的东西在后面等着

    像是专门为她答疑一般,纷乱的战局中起了奇异的变化。

    烟尘滚滚,杀声震天,姜雍容一时间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

    风长天一往无前,通州军紧随在后,永州军和长州军殿后,这样的阵形原本像锲子一样钉进敌内的心脏,将城内冲出来的人马分成了两截,眼看就要围而攻之的时候,后面的永州军和长州军像是突然间齐齐发狂,将手中的矛头对准了身边的通州军。

    前面是疾冲而来的敌人,后面是突然拔刀的同袍,通州军像是落入狼群的羊羔,被撕咬得鲜血淋漓。

    姜雍容如坠噩梦。

    她看到一支捅进了通州将领的心窝,枪杆握在长州将领手中,通州将领身上的血溅了长州将领一身。

    “不”

    姜雍容听到自己的声音,异常飘忽,异常虚弱,像梦呓。

    明明从通县离开的时候,他们还一起喝过同一碗酒,誓师出发,同仇敌忾。

    长州将领的枪尖还来不及抽出来,一只沾满鲜血的手已经扼住了他的咽喉。

    那是风长天的手。

    风长天浑身浴血,抬手将长州将领从马上拎了起来,高举过头顶,大喝一声,重重地掷死在地上。

    隔得远,除在庞大的喊杀声姜雍容根本听不清任何声音,但看着他大吼的样子,那一声仿佛就吼在她耳边,他的愤怒与失望,她全部都感受得到。

    城内守军和永、长两州的军队像两把巨刃,很低快将通州军绞杀殆尽,他们只剩下一个目标,那就是风长天。

    “去救他”姜雍容的声音颤抖,“快去救他”

    “请恕末将难以从命。”她身边的永州将领回答,“末家主大人一定不想看到大小姐受伤。”

    姜雍容如坠冰窖,全身的血液都被冻结。

    她一点一点回头,脖子几乎要发出咯啦啦声响,才将视线对准了之前沉默寡言的永州将领。

    “你们都是姜家的人”

    “不敢。”将领恭谦地答,“末将等是收到家主大人密函,才知道风长天是假冒天子的沙匪。家主大人与朝中诸臣已经共议推荣王承继大统,眼看便要登基了。”

    姜雍容的耳边嗡嗡响。

    是了,她怎么没有想到呢她和风长天落脚在通县,父亲也许一时未能预料到。可一旦知道他们在通县的消息,父亲立刻就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算盘。

    于是就在永州军和长州军赶来汇合的路上,密函送达,完成了一切部署。

    她的视线越过战场,向城头望去。

    战场上的烟尘混着血光,仿佛能遮云蔽日,令天地无光。城墙上,那一袭紫袍格外醒目,好像能与日月同辉。

    她看不到父亲的脸,但完全能想象父亲的表情。

    父亲清雅矜贵,负手站在站在城墙上,居高临下,俯视下方的战场,就好像在俯视自己亲自布下的棋局。

    从他的角度,姜家府兵、御林卫、南山卫、永州军、长州军全都是棋子,它们聚成一团庞大然物,吞噬了通州军,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吞噬战场上最后的敌人风长天。

    风长天是人,不是神。

    只要是人,就挡不住千军万马的围攻。

    他的胜利在望了。

    父亲,你赢了。

    她望着那道身影,无声地道。

    然后她猛地一抽马鞭,就要冲进战场。

    她一向觉得自己马术尚可,但到了这时候才发现,跟这些在战场上挣命的将士比起来,她的马术只能用来在郊野踏春。

    周围的士兵迅速将她包围,那名将领扣住了她的手臂“大小姐,得罪了”

    “放开我”姜雍容厉声道,“你会错了意,你的家主大人根本不会想要看到我活着”

    “家主大人在密函上写得明明白白,祸国乱民者是那名沙匪,大小姐只是受他蒙蔽连累”

    “他才是被连累的那一个”

    姜雍容拔下发簪,一簪子扎在将领的马上。

    马儿一阵惊跳,将领险些被甩下马,姜雍容脱出他的掌控,又一簪,狠狠扎在自己的马上。

    马儿长嘶一声,撞开了挡在她面前的兵士,向着战场狂奔而去。

    长天,我来了。

    是我将你带入这战局,是生是死,都该由我来陪你。

    马儿跑出了风一样的速度,这一段路,她觉得无比漫长,好像永远都无法抵达他的身边,又觉得无比限速,好像一瞬已经跑尽了一生。

    她看到了少年时候的自己。

    看到了初入皇宫的自己

    看到了和风长天相遇后的自己

    看到了在北疆的自己。

    看到在御座后的自己。

    一生如此漫长,仿佛已经活了好几世。

    一生又如此短暂,她甚至没能给这个男人一个心心念念的洞房。

    对不起,长天。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我希望我没有出生在姜家,而是出生在那条小巷。

    巷子的尽头有堵墙,巷子里种着杮子树。

    没有人要我去读四书五经,没有人教我论政理政,没有人一层又一层地往我身上套规矩礼仪我就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在小巷里无忧无虑地玩耍,有时候会去摘几个杮子逗猫逗狗,有时候则爬到树上晒太阳。

    我会一直等着长大,一直等到那个上元灯节的夜晚,在那堵墙后面,我会看到一个把自己喝趴下的大哥哥。

    我会赖在那个大哥哥跟边,跟着去走遍整个天下,去爬最高的山,去看最大的海,去喝最烈的酒,去吃最嫩的烤羊。

    那才是我们该有的人生,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