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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在饥饿面前,形象是个屁
    “饿了吧,快吃饭。”姜海洋笑着说道。

    方华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眼冒着热气的水桶,“你先出去吧。”

    此时她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看着姜海洋都恨不得上前咬一口,尤其他充满肌肉感的胳膊,像是饱满的鸡腿一般。

    方华别过脸,不争气得吞了吞口水。

    好想吃肉啊。

    姜海洋知道芳华不好意思,笑了笑走出去,并且给她带上门。

    姜海洋走后,方华就将自己脱个净光,将桶里的热水倒进盆里,看着盆里的黑水,方华满脸黑线。

    她什么时候这么脏过?

    也亏得姜海洋不嫌弃。

    她自己都嫌弃自己。

    直到将一桶水洗完,方华才感觉身上松快了些,头发也不再油腻,清爽许多。

    拉开坏了一扇门的柜子,翻了半天,方华才找出一套稍微干净点的衣服。

    如果不是没有衣服穿,这柜子里的衣服她是不想碰的,款式难看不说,而且都是脏的,也不知道原主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看着早就坨成一坨的面条,方华端起碗不顾形象狼吞虎咽的吃着。

    以前她无论做什么事,第一考虑的就是她的形象。

    可如今她才明白,在饥饿面前,形象是个屁,还不如一碗面条实在。

    一碗面条下去后,方华根本没有饱。

    门外。

    姜海洋将全家所有人召集在一起开会。

    就连躺在床上装病的姜海雪也被姜海洋叫了起来。

    姜海洋看着坐没坐相,懒洋洋的姜海杰,不悦的说道,“姜海杰,你给我坐好了。”

    姜海杰看了眼大哥,不情不愿的将伸得老长的腿弯起,规矩的放好。

    要说这个家姜海杰最怕谁,无疑是大哥姜海洋了。

    “今天,我给大家表个态。”姜海洋看了眼杨春香,继续说道,“我是不会跟芳华离婚的,一辈子也不会,所以请你们对你们的大嫂尊重点,如果谁欺负她就是在欺负我。”

    姜海洋拿出在部队上的气势,面色冷凝而严肃,深邃的眸子透出股狠厉,让众人的心里都颤了下。

    姜海洋知道姜海杰之所以敢这样猖獗的欺负芳华,无非是因为他妈。

    因为他妈从来没有将这个芳华这个儿媳妇看在眼里,导致下面的弟弟妹妹有样学样。

    这几年,他一直在外面忙,从来没想过芳华会在家里过这样的日子。

    对此,他很是惭愧。

    只能尽他最大的努力去弥补。

    “不好意思,这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这婚我要离。”

    一道清冷的女声响起。

    众人扭头去看,随即瞪大眼睛。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芳华,衣服干干净净,头发还在滴水,披散在肩头两侧,白皙的脸蛋,透出绯红,像是刚熟了的蜜桃一般,嫩得能掐出水来。

    方华拿着空碗出来,她还没有吃饱,正想去厨房再盛一碗,听到姜海洋的话,蹙了蹙眉。

    她不能因为姜海洋的一番表态,这个婚就不离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她不相信杨春香会改,或许她现在畏惧于姜海洋,在他的面前会收敛。

    可等他一走呢,她的日子依旧难过。

    “芳华……”

    姜海洋叫道,为何不相信他呢。

    方华撇了眼坐在小凳子上的狗蛋,抿唇一笑,就像是初夏的荷花绽开,周围瞬间黯淡无光,只有她的绝代芳华,光芒四射!

    “狗蛋,饿了吧,跟妈妈去厨房吃饭饭。”

    不自觉的,对上狗蛋单纯的眼睛,方华收敛身上所有的戾气,笑眯眯的看着他。

    狗蛋支着小牙,乐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样的娘,他好喜欢。

    迈着小短腿,跑了过去,“娘,狗蛋饿。”

    “嗯,跟妈妈去厨房吃饭。”

    方华牵着狗蛋的小手,带他去了厨房,重新拿了个碗,盛了半碗面条递给狗蛋,“吃吧。”

    狗蛋抱着碗吱溜吱溜的吃了起来。

    方华也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看到锅里只有半碗了,三两口将自己碗里的面条吃下去半碗,然后将锅里剩下的面条全部盛进自己碗里。

    这才坐在板凳上,一边吃一边跟狗蛋聊天。

    “狗蛋,这面条好吃吗?”

    “浩吃……”狗蛋一边往嘴里扒面条,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方华看了他一眼,见他碗里的面条吃完了,心里很酸涩,狗蛋跟她一样可怜,在这个家,从来就没有吃饱过。

    将自己碗里的面条给狗蛋倒了些,用商量的语气问道,“狗蛋,以后不要叫我娘,叫我妈妈可以吗?”

    娘这个称呼土得掉渣,听得她耳朵不舒服,还是妈妈好听。

    “好啊。”叫啥都行,反正都是他娘。

    方华满意的笑了笑,将碗里的面条吃完。

    然后将她跟狗蛋的碗洗干净放好,锅里没有面条了,她跟狗蛋吃饱就行,至于别人……

    跟她没有关系。

    直到方华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门口,众人才回过神来。

    心里纷纷想着:这是芳华吧?怎么感觉跟变了个人似的。

    姜海洋倒没多大感觉,因为刚才的芳华就是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情景。

    虽然人胖了点,但不得不说芳华长得很漂亮。

    皮肤很白,像是白玉一般,晶莹剔透,没有一点瑕疵。

    要不然,当年他妈给他相了那么多的女孩,他也不可能一眼看中芳华。

    虽然她现在比以前更胖了,但他知道这是生了孩子的缘故,部队上有些战友的家属也很胖,没生孩子前都是很苗条的,虽然芳华在生孩子前也没苗条到哪去。

    但他当时只能在几个相亲女中,选择一个自己看得顺眼的人。

    时间有限,哪有时间让他一直挑挑拣拣。

    杨春香回神,看向姜海洋,开始诉苦,“海洋,妈知道你稀罕你媳妇,可你不知道你媳妇有多懒,从来不洗碗,更别说做饭了,平时让她给猪割个猪草,她都推推托托的。”

    正在这时,方华拉着狗蛋从厨房出来。

    冬天天黑得早,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方华看了一眼众人,犹豫了下,开口,“锅里的面条我跟狗蛋吃完了,锅碗我已经洗过了。”想要她给他们做饭,那是不可能的。

    杨春香,“……”不是从来不洗碗吗?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吗?

    ------题外话------

    姜海洋:妈,芳华不是洗碗了吗?她不懒啊。

    杨春香:芳华不是从来不洗碗吗?今天神经失常了?

    方华:此芳华非彼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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