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旗微笑地看着尽欢跟徐祖爷撒娇,他指挥着周广川把行李搬上车。
等尽欢这个欢快地喇叭,终于把她在首都的趣事报告玩之后,沈云旗才跟徐祖爷敬礼问好。
徐祖爷招呼大家赶紧上车,冬天天黑得早,再不走一会儿就得摸黑赶夜路了。
马车刚到了镇上,金尖声叫着俯冲而下,黑压压的大翅膀倒是把周广川吓了一跳。
尽欢亲热地搂过金,一人一雕开始旁若无人地开始帮对方顺毛梳头,看得周广川一愣一愣的。
周广川对于老鹰不陌生,他时候,他们一家随着周父在北方草原上驻军戍边。
草原上的蒙古族,擅长驯鹰打猎,周广川也是见过不少被人托在手臂上老鹰。
不过那些老鹰大多都是蔫巴巴的,没有什么精神。
周广川盯着金很好奇,他在想养这么大的老鹰,一天给多少肉够吃?
“周哥,这是我的伙伴,它叫金,是不是很威风?”尽欢傲娇地跟周广川介绍道。
周广川点了点,伸手想摸一摸金。
金脖子上的毛立马炸开来,冲着周广川就想发飙。
周广川还算是有眼色,看着金炸毛,便立刻缩回了手,不然指定见血。
尽欢赶紧抱着金说道:“周哥,你没事吧?忘了跟你说金不让别人摸!”
“为啥对你那么亲热,我就摸都不能摸了?”周广川有些不服气,“难道因为你长得比我好看?”
他觉得反正都驯养的鹰,应该对人都没啥攻击性才伸手去摸的。
尽欢摸着金的脑袋说道:“金是跟我一起长大的,感情深厚,我能随便摸不代表别人也可以啊!不过幸好你收手了,不然肯定得受伤!”
“伤了活该!让他嘚瑟!”沈云旗冷笑着插了一刀。
周广川被插刀,却一点不觉得委屈,反而打趣着说道:“首长,我知道你怼我是为了我好!”
“长得一般,想得倒是美,我是心疼我的医药费,也为了回去路上不拎包,要不然你就算是断手断脚,我都懒得理你!”沈云旗又补了一刀。
{}/ 母猞猁把野兔扔到了猞猁的面前,兔子比猞猁足足大了一大圈。
食物链的阶层不一样,吃肉的总是比吃草的性情凶猛。
没一会儿,猞猁就咬断了兔子的喉咙,染了一嘴的血。
尽欢洗了洗手,拎着药箱子,慢慢地走到了母猞猁的身边,“我是来给你拆纱布的,你不要紧张哈!”
母猞猁看了尽欢一眼,又躺了下去,尽欢心翼翼地拆开了纱布,果然伤口已经完全愈合,结了疤痕。
“你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明天你就可以带着你的孩子离开了!”尽欢跟母猞猁说道。
周广川看着尽欢的行为一脸惊讶,“首长,怎么山猫在鱼儿面前那么温顺啊?”
“畜生跟人一样,也是讲眼缘的!这就跟你见着有些人就觉得很舒服,不由自主想跟他亲近,是一样的道理!”沈云旗觉得这跟尽欢福缘有关系。
晚上徐祖爷准备的火锅,早上炒好的料,加上炖了一晚上的骨头汤,直接往太极砂锅里面一倒。
把砂锅放到了炉子上,摆上肉和菜就可以开吃了。
“祖祖,你哪里买的牛肉啊?”尽欢发现了牛肉和毛肚惊奇地问道。
徐祖爷一边下菜一边说道:“村里的一头牛老了,干不动活又不吃食,所以大家决定杀了吃肉!”
“杀出来的肉没送收购站嘛?”尽欢对这个倒是好奇。
虽然牛很瘦,但肉肯定还是挺多的,村里的人不可能全分了,肯定是要卖一部分的。
“怎么没送,收购站的人嫌牛太老,就只要了那些大块的好肉,边角料都带回来了,你不是喜欢牛羊肉嘛,我就买了一点!”徐祖爷给尽欢夹了一块毛肚。
毛肚跟一般的毛肚一样没什么区别,还是挺好吃的。
牛肉就比较差强人意了,肉质太老,有点塞牙,切片涮火锅不怎么好吃。
但徐祖爷放在锅底的牛排骨就更好,炖煮了一天一夜,肉已经软烂了,沾满了红亮亮的红油,啃起来特别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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