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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章 胡先生
    毋庸置疑,斥候是正兵。但斥候夜不收又不完全是正兵。他们的军饷比正兵拿的多,但与正兵相比,夜不收并不注重军阵,反而更着重于各人能力。



    开大阵,对大敌,以堂堂之阵碾压,注重配合、进退一体的,是正兵。而夜不收则不然。但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却同样危险,而且身负重责。



    要当夜不收,就要有拿得出手的本事。



    嬴翌三千多兵马,要说平均素质,不见得有多强。从八九千青壮中挑选出三千多人,还不到三比一的比例。而一百一十二个夜不收,则是这三千多人当中的佼佼者。放在整个月牙谷,就是八九十分之一的比例。



    在绝大多数的士兵还手无寸铁的时候,他们已经兵甲俱全。



    暂时也知有这一百多人嬴翌拿得出手。



    夜色朦胧,嬴翌横刀跨马,目光扫过他们,这些夜不收,看起来好像乌合之众。有擅使刀的,用的是刀。有擅使弓的,用的是弓。每个人本事不同,兵器甲具,乃至于形象都大有不同。



    依靠他们去开堂堂之阵是不行的,但要搞事,这些人就最拿手。



    “贼兵人多,而我人少。”嬴翌沉声道:“但打仗也要分个正奇,人多不定就厉害。你们随我训练不过大半月,但都是有本事的人,今夜就让我看看你们的能耐。记住,我们不是来跟贼兵硬碰硬的,一沾即走,绝不拖沓,打草惊蛇,绝不恋战。”



    众人鸦雀无声。



    “去吧,以小旗为单位,让贼兵见识见识你们的厉害。”



    沉默中,夜不收化整为零,一队对没入黑暗消失不见。



    最后剩下张石一队,欲言又止。



    嬴翌摆了摆手:“你自去,不要管我。”



    “是,大人。”张石深深的吸了口气,打马而走。



    嬴翌望着远处好似一条黑龙的贼兵队伍,不禁轻笑起来:“正是夺灵的好时候啊...”



    他猛夹马腹,隐隐的马蹄声中,也消失于黑暗。



    ...



    贼兵迤逦,蔓延数里之长。灯火黯淡,并非大张旗鼓。如果把贼兵比作一条蟒蛇,那么李过所在的位置,就是这条蟒蛇的七寸。



    不错,并未出乎嬴翌的意料。这支贼兵的贼首,正是一只虎李过。李自成手下,有名有姓,有资格领兵数万的姓李的,只有李过一人。



    他跨马提枪,盔甲俱全,背后披风烈烈,若不知他贼兵出身行为恶劣,合着他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还真当的是一个青年将军。



    “也是我不知情,若早知道明廷军饷到此,又怎会闹出如今这样的动静。”李过声音沉稳,颇有些风范。只是心中所想,与口中所说,却又不同。



    他前次到此,为迎曹操罗汝才而来。那时候不知道军饷的事。自忖若是知道了,这笔军饷怎么也逃不了。但心中却总有一个悍然的身影,让他咬牙切齿。



    那个夜晚,那场大火,那个人!



    旁边一骑中年模样,身着麻衣,不修边幅。闻言笑道:“依我看不算坏事。”



    李过闻言,不禁笑道:“胡先生有什么见解?”



    胡先生笑道:“闯王麾下良莠不齐,而要成大业,必定要斩除一些枯枝败叶。这回岂不正好?”



    李过一怔,随即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先生所言甚是。”



    却又道:“不过军饷要紧,此事暂且莫提。”



    胡先生哈哈一笑,揭过这个话题,转言便道:“将军早前所言之人...”



    李过闻言,不禁面露自嘲之色:“此人凶悍,我也不讳言,确是被他吓了一大跳。否则也不会向叔父借调先生相助。”



    他面露回忆之色:“当初叔父叫我前来迎接罗掌家的,就在前面不远,逢着天黑,便在一片树林之中扎营歇息。不防夜半之时,四面火起,众皆惊慌,呵斥不住。有一人,突入乱军,所向披靡。少不得我几十个心腹好手折在他手中,连火铳也被他避过。那人只一条棍子,打人如割草,力大无穷,投棍而来,把我几个心腹穿了一串,带出去五六丈钉死在树上。”



    说起这,李过不禁杀气腾腾:“我以为是官兵来袭,后来才知道竟只此一人,实在是奇耻大辱。那人只道是认得我了,早晚必杀我,我却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这等人物有霸王之勇,实在不好对付。这回就要靠先生你了。”



    胡先生听完,微弱火光之下红润的脸上露出异色,笑道:“听将军这么一说,此人还真不是个寻常之辈。”



    李过颔首道:“我看他的确不是寻常之辈。他只一人,而我有千余精骑,他却敢来杀我。泼天的胆子,能是常人?且还打我的落花流水损兵折将。我料想不是常人,恐怕也只有先生这样的方外之人才能对付他。”



    胡先生哈哈一笑:“将军放心,这人不现身则罢,一旦现身,必擒住其人。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李过毫不犹豫道:“先生请说。”



    胡先生道:“将军杀了此人,尸体归我。”



    李过想到这位胡先生的来历和本事,不禁立刻道:“这是自然。”



    揭过此间,李过又说起军饷的事。



    “叔父围困开封已久,可恨城中乱民死不投降,害的我军中钱粮不支。这回二百万两军饷真是天降的好处。务必要夺取到手。明廷苦心孤诣,哈哈,还不是为我叔父作了嫁衣?我急行军三日,今日天明之前,定要抵达方城山南麓,彼时看准时机,一击即中,出不得差池。”



    “只是这里情形不太清楚。不知道军饷如今在明军手中还是在郝摇旗手中。胡先生可有见解?”



    胡先生笑道:“将军携大军急来,以泰山压顶之势,哪管他明军还是郝摇旗?若在明军手中,破了明军便是。若在郝摇旗手中,稍施手段,不一样是手到擒来?”



    李过微微颔首:“郝摇旗毕竟是叔父提拔起来的亲信,或有贪念,但我大军一到,他再是不甘,也要乖乖奉上。”



    “就是这个道理。”胡先生笑道:“斩除枯枝败叶,不能用强,也不能操之过急。对敌明军还用的着他。等破了明军,一切好说。”



    李过笑道:“先生之言让我豁然开朗...”



    正此时,有急促马蹄践踏而来:“掌家的!”



    李过面色一变:“叫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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