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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民国奇事3
    当然,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替代她的人,能把自己的女儿教得不惧世俗名声, 活得像顾轻舟那样自在,那就更好了。

    顾妩就是这么被召唤过来的。

    顾妩轻轻地揉了揉太阳穴, 暗道合着这还是个重生者

    说句不好听的, 这真是史上最惨的重生者了。

    一辈子都没过过几天好日子,连死了, 都死得不明不白的。

    怪不得宁肯献祭了自己的灵魂,也要求自己教她的女儿不惧名声,活得自在呢。

    原主跟女儿两个人,可不就是死在了女子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名声上吗

    那些条条框框的东西, 教会了她以夫为天, 教会了她孝悌善信,教会了她礼义廉耻,却没有教会她该怎么在受到伤害的同时撇开这些, 自由自在的活着。

    这要是真换个礼义廉耻没那么入心的女人。

    我管你妈的

    大不了抱着孩子跟李肇源死磕,你他么说没睡就没睡啊,我还说你屁股上有个痣呢。

    有种你脱裤子澄清啊

    你说你亲女儿是野种

    对啊, 我承认的, 你不是不行吗可不就生不出来嘛。

    不过既然这样, 只要以后你一有孩子了, 铁定是野种没问题, 你不说,我都要为你打ca宣传的。

    爱好带绿帽子这种事儿,你个大才子都不怕丢脸,我个村妇怕什么

    大不了一起出名一起玩完喽。

    可别忘了,这个时代是尊重文人,但民众们却更乐意听才子佳人们的八卦逸事。

    要不然那几位大拿们真真假假的情感纠葛,也不会到后世还有人时时提起,津津乐道呢。

    至于那几个白眼狼

    呵呵,我个离过婚的封建妇女不怕名声不好听,可你们未婚的小闺女呢

    敢阴我,整不死你丫的。

    保准日后大家一提起李家一门,立马就知道这一窝子人,大大小小的,全他么男盗女娼,没一个好东西。

    所以这世上啊

    太善良入心的人,总是活得很累。

    顾妩一捞自己脚底下的小婴儿,把她早就破口了的手指塞进了她嘴里。

    小丫头连忙使劲地撮了起来,可她吸了两口,就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喝到,张口无声地抽了抽。

    那可怜见儿的

    摸着这孩子的情况实在不好,顾妩赶紧调动灵泉水,让它顺着自己的小指头慢慢地往下流。

    小丫头察觉到有什么顺着自己的喉咙里流下去了,也顾不上干嚎了。

    一个还没牙的小婴儿,硬喝出了狼吞虎咽的感觉。

    顾妩笑着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小绒毛,心想这时候你努力活着的样子可真可爱啊

    但愿你长大了,也能永远这么生机勃勃的。

    小丫头喝饱了水,吧唧吧唧小嘴,心满意足地睡了。

    顾妩见状,悄悄也往自己嘴里喂了两口灵泉水。

    这头水刚咽进嘴里,李秀秀立马就顾不上装睡了,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嫂子你在吃什么啊”

    顾妩没理她。

    李秀秀咽了口唾沫,又再接再厉“嫂子我好饿啊”

    她这话一出口,其他两个孩子也装不住了,一骨碌地爬了起来,眼巴巴地盯着顾妩瞧,生怕她真的背着他们偷吃什么好东西。

    顾妩坐起身,摸了摸还在发烧昏迷的李肇东,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和着灵泉水给他喂下去了。

    才转头问那三头白眼狼“我的血,喝吗”

    说完她也不等三人回复,就低拉着眉眼自顾自地道“你们也是大孩子了,装病硬喝侄女儿的奶水,我就不说什么了。

    但血这个东西,我自己也没多少,还得留着救你们二哥的命,要是实在想喝”

    顾妩看着三人咽口水的样子,冷冷地笑了笑“那就喝自己的吧”

    看着样子,他们已经完全懂得卖身对于原主来说有多难受了,可他们就这么逼着眼睛装蒜。

    看来这三个孩子,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三个人被她这笑吓得往后一缩,张口想解释,但看她清透的眼神,悻悻地转身捉蚂蚱去了。

    可他们也不敢走远,只在顾妩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见她们走了,顾妩旁边的小媳妇儿才慢悠悠地挪了过来,拿手指虚点了顾妩的眉心几下,小声道“你啊你,那丫头昨天捉到的蚂蚱,都自己一个人偷偷吃了,给你留一根腿没你可好可当心养出一群白眼狼来。”

    顾妩被她逗笑了“我要一根蚂蚱腿干啥还不够塞牙缝的。”

    蚂蚱蝗虫这玩意儿蛋白质含量很高,但能留在这里的,总共也就成人的指肚子大小。

    一根腿儿是真不够塞牙缝。

    再说这玩意儿身上带着数不清的寄生虫,这要是烤了、炒了吃,当然没问题,但生嚼

    以这年代医院里对于寄生虫的防治算了,还是让李秀秀吃独食吧

    说起来,这小媳妇就是李秀秀嘴里的王家娘娘了。

    她家里是自家男人带着两个亲兄弟,小两口膝下还有两个男孩儿。

    一大家子人,除了她,都个顶个的能吃。

    本来他们是打算上上海投奔亲戚的,但出来才半个月,口粮就吃得精光了。

    这旮沓离上海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可这一路上,吃得要被蝗虫们祸祸光了。

    这剩下的东西,也禁不住一帮子灾民们挖天翻地地乱吃。

    这可不,没几天她男人就饿倒了。

    说实话,这逃荒的路上,见得多了的都知道。

    这有存粮的家庭还好,没存粮的话。饿倒的人绝对先是家里的小丫头片子们,接着就轮到了底下的媳妇儿,然后是老人,再然后是男孩儿。

    最后,才能轮的上当家的男人们。

    不管这顺序究竟是怎么排的,但大家都默认当家的男人是一定不能倒下的。

    要不然就算有了粮食,剩下的一众老弱病残,也绝对活不下来。

    这王家,上没老下没闺女的,按理说先饿倒的,绝对就是这小媳妇了。

    等她真饿死了,家里人还能借着她再熬一段时间呢。

    可现在她家的男人却先倒了,这是为啥呢

    还不是因为这男的实在太稀罕自己媳妇儿了,宁肯自己饿死了,也不让她先饿死。

    这男人情深义重,这小媳妇也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当天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出去了,回来时还带了大半袋子的生米。

    这男人明明都饿得不成了,可水米一到嘴里就吐,边吐还边哭,一个大男人,哭得还怪让人心慌的。

    小媳妇儿也跟着他哭,可她一边哭,还一边用嘴给男人喂饭。

    就这么折腾了两三天,男人终于挨不住了,张口咽了三天以来的第一口吃食。

    等他能起身以后,也不说话,只是钻天入地地找吃喝,一回来就抱着媳妇儿不说话。

    只是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装着不吃了,就怕自己再倒了,他的小丫头再出去谋食。

    那

    一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就握得崩崩响。

    但眼下这光景,他再坚持得狠,该找不到吃的,照样找不到。

    所以他家就维持了眼下这种状态能爬起来的时候,男人就拼了命的找吃的,实在找不到,人就饿倒了,到时候小媳妇就得再出去找救命粮。

    然后以一种极为惨烈地方式进食。

    原主就见过那男人吃救命粮的样子他一边往下咽,一边满脸的青筋暴起。

    那样子看起来,跟咽刀片儿也没什么两样儿。

    就这么循环往复,一直维持到他们找到了活路。

    顾妩穿越前是个学生崽,每天最操心的东西,也就是背书背不进去了。

    长期和平的生存状态,让她对各种天灾兵祸都没什么深刻地印象。

    所以宁肯打仗,也不愿意背书这样的傻话也说过。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系统绑定。

    可真到这个时候了,她才意识到“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

    这时候的人,真的是从头浸到脚的苦啊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时代里,更苦的人还比比皆是。

    那小媳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在意的是一根蚂蚱腿儿吗,不,那是心意,她要是有心,再小的腿儿”说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才接着说“问一声总能行吧,她就不,你还是自己留个心眼。”

    这傻姑娘居然想卖自己养活一大帮子人,是不是缺心眼儿。

    自己赚得吃食,她男人和孩子还能吃一大半儿呢,分到兄弟们手上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的量。

    就这样,他们都心满意足了。

    哪像这傻丫头,亲生闺女的口粮都被骗了个精光,还不听劝,现在好了吧,孩子都饿成这色sei儿了。

    哎

    这小丫头的脸色怎么转过来了

    王家小媳妇奇怪地看了看,顾妩靠了过去,给她手里塞了一把燕麦片“这是我用压箱底儿的嫁妆,从刚才那个货郎手里换回来的,就剩下这点儿了,给你家那位顶两口。”

    他能多一口吃的,这小媳妇就能少出去一趟。

    原主上辈子,就是全靠着这一家子,才全全乎乎地到了上海。

    自己既然占了她的身体,能还掉的恩情,还是顺手还了吧。

    王家小媳妇的身子陡得僵了,不可置信地看了顾妩一眼,也没说别的话,捧着吃的,颠儿颠儿地就跑了。

    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那种轻挪轻放节省体力的样子。